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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、委员谈保护农民工权益:关爱这支生力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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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人民日报》 (2003年03月17日第八版)
文章作者:程国慧 马国英 李同欣
发布时间:2007-06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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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,越来越多的农民走进城市,为城市经济建设添砖加瓦。朱镕基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,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协调和指导,维护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合法权益。许多代表、委员关注农民工,呼吁全社会尊重农民工,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。
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重要途径
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,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,是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。关注农民工的权益保护,就是关注农民的权益保护。
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代表说,农民工的出现是当前中国农村社会转型的产物,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必经现象。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,增加了农民收入,缩小了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。
背景: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字表明,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农村累计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劳动力1.3亿人,农民进城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已占农民现金收入的三成以上,成为增收的重要来源。有关人士预测,今后脱离农业的富余劳动力每年将以1300万人左右的速度递增。
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天宝代表说,送走一个农民工,就会带来一户脱贫。与此同时,一大批观念新、有技术、懂管理、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农民工返乡创业,带动一批农民脱贫致富。
背景:河南农村人口有近7000万人,离乡外出务工农民有1300万人,其中出省务工人数在450万人左右。另据有关部门调查表明,进城农民工中,有近14%的人计划回乡办企业,有25%的人有回乡当个体户的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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